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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协同油脂(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于:2014-06-19 22:24:50   

近期我公司的母公司协同油脂株式会社以及我公司(以下统称“我公司”)不断接到各地经销商和终端客户反馈,即某些生产商以及其经销商----特别是浙江地区的生产商以及其经销商-----利用我公司产品的声誉,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我公司的商标、商号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误导客户,并导致部分客户受骗购买。此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我公司长期以来所建立的产品声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同时也严重地损害了客户的利益。为保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维护本我公司的声誉,我公司特此声明如下:

1. 请广大客户从我公司或者经我司正式授权的正规渠道购买我公司产品,并请认准我公司商标及产品型号,以避免利用我公司产品知名度的假冒伪劣产品对贵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对于凡未经我公司正式授权的经营渠道销售的产品,我公司不提供任何质量保证。

2. 未经我公司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制作、或在商品上使用与我公司商标、商号相同或者近似标识;否则,即侵犯了我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权利,也违反了中国商标法、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我公司有权采取措施追究侵权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3. 也请广大经销商以及客户及时向我公司反馈相应违法信息,以保护共同利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秩序。

协同油脂(上海)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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